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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有句话说的很矫情: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李雄觉得,也许若干年后,他再次回忆起今天,会发出这样的感慨:那天我们被三轮摩托车拉着,摩托车在夕阳下奔跑,是我们三个逝去的青春。
三轮摩托车是载货的,因为路过的时候刚好空着,李雄就拦了下来,把三人兜里的所有钱都付了车费,然后摩托车运着他们返回沪市。
李无相和通玄子挺尸着,在“突突突”的发动机里睡的正香,两人双腿倒是没真跑折,不过肿了,粗的像猪蹄。
三人都没完成青师交代的任务,李无相和通玄子在艰苦的爬行了半小时后,终于陆续昏迷。得亏他们是血裔,体魄强悍,换成普通人,这会儿得送医院抢救了。
三轮车开回沪市时,两人正好醒来,几乎同时睁眼,先愣了愣,明白自己的处境后,立刻问:“谁赢了。”
李雄得意地笑:“劳资赢了。”
遭到两人的眼神鄙视。
“别不服气,严格来说,我们三人都没有完成青师的要求,但若是非要分出胜负的话,自然是我赢了。”李雄拍着胸膛。
“中途放弃的人竟自称是赢家。”
“贫道不知,世间竟有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李雄趁机踢了两人几脚,看他们气的牙痒痒又无法反抗的样子,很是得意,“我只是中途稍作休整,后来不是快马加鞭的赶上了么,你俩昏迷前,我可是一直都在你们前面的。”
这个说法,李无相和通玄子自然是不服的,但李雄硬要说是他赢了,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混子也是同理。
直到很多年后,两人再问起时,李雄都不曾坦白。
如果三人里非要有一个人胜出,李雄希望是自己。如果非要有一个核心,李雄希望是自己。
因为除了自己,不管那个人是谁,对另外的那人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路过一家超市,李雄让司机在路边停一下,跑下车买了瓶红花油丢给两人:“这个管用。”
李无相和通玄子吃力的坐起身,相对而坐,都把腿搭在对方的身上,给彼此抹红花油。
晚上,李雄带他俩回家,搬了张折叠桌到楼你俩是表兄弟?”
通玄子脸色微变,瞪了李无相一眼,一口灌下整瓶啤酒。
通玄子沉默的喝着闷酒,酒劲上头了,轻轻吐出一口浊气:“其实也没什么好忌讳的,毕竟是血裔界谁都知道的事。没错,我们是表兄弟,我妈和他爸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而且还差点成了相好的。”
李雄满脸酒晕,想都没想,“那你俩差点就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了。”
“.......”
蠢货,那就是有我没他,有他没我了。
不对,大概率上,两个都没了。
“说起来,我已经半年没碰女人了,我今晚准备去红灯区耍一耍。”李雄忽然说。
“你已经有萍萍了。”李无相和通玄子用“竟如此渣男”的眼神看他。
李雄觉得很委屈,“你俩怎么回事,还是男人吗?萍萍不结婚的话我只能摸摸她的小手,那难道我要一直和五姑娘过日子?那就枉为沪市人了。”
“五姑娘?”通玄子一愣。
“是这个啦!”李无相做了个“挊”的动作。
李雄哈哈大笑,揽住李无相的肩膀:“还是和你比较说得来,你也在家经常玩五姑娘吧。”
李无相摇头:“从来没有。”
“骗人。”
“都是男人,我没必要骗你。”
“那你就是有女朋友的?”
“没有。”
“那是为什么。”
“因为精贵。”
“什么金贵?”
“就是精贵。”
李雄早忘记李无相答应进入万神宫探险的初衷了,祖传肾亏啊!
“得得得,管你什么金贵,”李雄用肩膀拱了拱通玄子的肩:“原来你还是只耻辱的童子鸡,哈哈,是不是男人啊。肯定是因为人傻不会说话,不讨女人喜欢。太丢人了吧。”
通玄子涨红了脸:“道门弟子,不近女色。”
李无相趁机拆台:“然而,你们上清派是不禁婚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