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十四(1 / 2)

百户,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元代相沿,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于千户,而千户又隶属于万户,为世袭军职,受万户管辖。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千户所。百户所有两等,上所设蒙、汉百户各1员,俱作从六品银牌。下所设百户1员,从七品银牌。

百户之下,设牌子头,有时设“五十户“之职。

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为世袭军职,百户统兵120人,正六品。试百户为(从六品)。百户所分为2总旗,总旗(正七品)、旗各50人;10小旗,小旗(从七品),旗各10人,隶属千户所。百户为百户所的长官。如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公(袁可立)先凤阳人,始祖荣以开国功为睢阳百户,因家焉。“

百户:bǎihù

1.犹百家。

《淮南子·泛论训》:“尧无百户之郭,舜无置锥之地,以有天下。“

《史记·封禅书》:“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

《史记·孝武本纪》:“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

《后汉书·章帝纪》:“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李贤注:“此女子百户,若是户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户;此谓女户头,即今之女户也。“

2.官名。元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于千户,为世袭军职。明清为低级军官。明时此职务为卫所军中职务,掌军户一百。

《元典章·兵部·整治军兵》:“万户、千户、百户不肯奉公优恤军人,专务克取益己。“

《清史稿·食货志一》:“嘉庆初,铜仁、石岘苗地建碉卡,置屯军,每军百名,设百户一,总旗二。“

明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袁可立)始祖荣,洪武二年以(军)功授睢阳卫百户。“

百户制度,是一种百户等官吏为主体的藏族基层官吏制度。清雍正十年(1732)夏,应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奏请,西宁、四川、XZ派员勘定界址,三方交界之地的藏民七十九族之中近西宁者归西宁管辖,近XZ者暂隶XZ。在归西宁管辖的四十族之内,依据族人多寡,从本族豪酋之中委任土官,令其治理地方,管辖属民。“其族内人户,千户以上,设千户一员。百户以上,设百户一员。不及百户者,设百长一员……千百户之下,设散百长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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