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事实的真相不复杂(1 / 1)

由于已到了傍晚,不能一一参观,天黑之间大家就下了山。

黄小娟开着车,当天是晚上就回到了衢州。

分别的时候,张小杰对黄小娟说“明天,你就和我一起去参加开庭了,顺便把柯城区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也带上,有关变更律师的事情等你到了外地法院再去办理,反正你电话已经告诉了对方。菊妹就由她自己去了,梅先妈如果不方便就不用去参加开庭了,路这么远,还要过夜。与本案有关的证人由我带他们去,车我已经借到了。今天玩高兴,也玩累了,大家说早点休息,明天还要起早。”黄小娟一路开车也有点疲劳了,就由徐利明送她到衢州饭店去。

梅先妈回到家,卸梅先,杜善,卸善,赛和天根在家里等了,大家问“三清山的山很高,是坐索道上去的吧,雇轿了没有。”

“索道关了,从山下就开始坐竹轿上山,原来以为衢州的九华山是多么的好看,跟三清山根本就无法比,太好看了。今天玩的有点累,想早点休息,你们也早点回去。”梅先妈说着就到厨房拿开水。

卸善问“后天想不想到BJ去,女儿五天后就要去中国人民大学报到了,趁现在身体还行,到BJ去看看天安门是怎么样的。”

“那好吧,衢州到BJ的直达火车没有,是从金华出发,还是从杭州上火车。”梅先妈最远只到过杭州,还是善伯走到之后的时候去的,听说孙女已经到了上大学报道的时间,就想到BJ去看看。

天根说“那我打电话让外生女买火车票,从金华出发,后天我开一辆大巴,送你们到金华去,想去的人可以一起去金华送送。”

大家离开了之后,梅先妈洗洗就睡了,第二天整理了常用的换洗衣服和跑上吃的东西,第三天就到金华上火车,天根开了一辆大客车,一大家人都到金华送母亲去到BJ玩了。整整坐了二十五个小时的火车,还是k字头。梅先妈,卸善和孙女三人到了BJ,先送孙女到学校里报到,把校宿定了下来,然后就去玩了天安门广场,进了故宫,又到了雍和宫,一个礼拜后,孙女正式开学了,就回来了。

到了金华等了一会儿,天根就到火车站,接到了衢州,卸梅先已经把晚饭做好了,于是洗洗弄弄就吃饭了。

卸梅先对她说“娘,楼上的菊妹已经搬走了,她的老公姚雪松无罪释放就没有到过中河沿,被无罪释放的消息传到中河沿来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姚雪松原来是铁板钉钉的杀人犯,隔壁楼道小黄专门从BJ请来律师,为姚雪松辩护,被律师几句话就把原来定罪的依据推翻了,凶手就是女教师的老公,现在已经关起来了。”卸梅先惊奇对母亲说。

天根说“这话有点夸张了,怎么就几句话把原来定为杀人犯,宣布无罪释放。还有你说隔壁的黄小娟专门从BJ请来的律师,几句话就把原来的结论推翻了,这是传言,如果不是那五条依据,那位从BJ来的张律师根本就没有胜诉的把握,她所有的推测都经不起推敲,前后矛盾,有些是凭她自己想像的,姚雪松的这个案子还有的拖。”

梅先妈问“是凭那五条依据释放的?作案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案现场的衬衫不是姚雪松遗留下来的,而是姚雪松在案发两天前遗失在我们楼下,被一个陌生人捡去的,这在向阳伯伯的木凳上找到了依据;作案时间订书机上不仅仅是姚雪松一个人的指纹,还有其他教师的指纹,包括被害人和书院中学旁边小旅社老板娘,还有一个指纹与姚雪松遗失的衬衫上的指纹是一样的,根据指纹留下的时间推断,最后一个留在订书机上的指纹就是姚雪松衬衫上的,这个在开庭前被公安局认定了;第三个依据就是那位女教师确实是姚雪松的相好,在开庭的时候,姚雪松已经承认了,又推翻了原来的供词,人不是他杀的,公安在书院中学对面小超市门口的摄像头里调出了当时的记录,证明了这一点;第四个依据是根据玉山来的驾驶员的回忆,案发的时候,衢州日用百货公司的郑三专门从玉山赶回了衢州,看见他进过书院中学旁边的小旅社,同时基溶的看见把姚雪松衬衫捡去也是这个郑三;第五个依据就集中在真凶郑三的身上了,郑三想和老婆离婚因为家庭的财产拖了下来,因此对他的老婆有了恨意,加上他在外面包养的情人,一定要他离婚,否则就不跟他继续保持关系了,就加速了郑三的杀机。”天根说。

梅先妈又问“你说如果不是那五条依据,那位从BJ来的张律师根本就没有胜诉的把握,她所有的推测都经不起推敲,前后矛盾,有些是凭她自己想像的,姚雪松这个案子还有的拖,这话怎么说。”

天根说“作案的第一现场就是在书院中学教师的办公室里,张律师说的小旅社客房里是第一个作案现场并不存在,床单上的血迹和台桌上的一些办公用品都与案件无关;书院中学的校长与被害人并没有爱昧关系;书院中学隔壁的小旅社里的老板娘不是郑三的同伙,老板娘与凶杀案无关。郑三到书院中学里来见他老婆,并不是专门来告诉自己要出差到玉山去,而是想尽最后的努力让老婆和他正式去办理离婚,条件上不仅没有让步,还要他老婆放弃财产的分割,理由是他住在梧桐巷里的房屋是ZZ市日用百货店福利房。”

“郑三行凶杀他老婆的过程并没有BJ来的张律师描述的那么复杂,郑三第一次杀人,是个新手。姚雪松在客房里与被害人调情了之后,把被害人送到了破围墙的缺口,就离开了小旅社,出来的时间正好与对面的小超市门口的摄像头里的录像相符合,而那天小旅社里也确实没有其他的住客,而姚雪松和女教师没有离开旅社的时候,老板娘就睡了。郑三看姚雪松已经离开了旅社,他就从破围墙的缺口进去,一到办公室里就用那大号的订书机一下就把他老婆打晕了过去,之后就连续几下把他老婆打死了。完事了之后就开始清理现场,包括他留在订书机上的指纹,郑三并不是一个职业杀人犯,他用一只手去擦自己带有血迹的指纹,却忘记了托住订书机的另一只手。离开的时候把姚雪松丢失的衬衫放到了旁边,就回到了玉山。我说的这些都是省公安厅破案人员告诉我的,郑三也已经认罪服法了。”天根对丈母娘说姚雪松案子的事和郑三作案的过程。

梅先妈问“我离开衢州的时候,听黄小娟的闺蜜说,她已经从省公安厅里的同学取得了一些证据,过程好像与你说的有点不符。”

天根对丈母娘说“那个时候,姚雪松的案子还没有正式委托BJ来的张律师,她的同学也只是到衢州来玩玩,柯城发生了这么大的案子,是随便能打听的吗,法院有法院的纪律,公安也有公安办案的规定,即便是同行,只要不是同一办案的人,相互之间是不能随便打听的,随便聊聊到是有可能,但这不能作为断案的证据。”

梅先妈问卸梅先“楼上的菊妹为什么要搬走,她老公既然已经无罪释放,应该堂堂正正地住在中河沿三圣巷十二幢楼里,不丢人,是不是真要和姚雪松离婚了,要说也没有这么快啊,性子有这么急吗。”

卸梅先说“她和姚雪松不闹离婚了,菊妹把房子卖掉的钱是用来付律师费,律师费不少钱,很贵的,还好菊妹在小南门还有房。”

梅先妈对卸梅先说“BJ来的张律师我见到过,她不是BJ人,BJ人那里会是这样的,原来说好是免费给菊妹打官司的,怎么就要收费了呢,可能是你听错了吧。这个张律师是衢州江山人,中学的时候和黄小娟是同学,看上去人不错。”梅先妈想不通了,张小杰当着大家的面说过是免费给菊妹打官司的,是不是那次菊妹在自己家里说了几句气话,之后菊妹的娘家和婆家又苦苦地哀求,让张小杰动起了收费的念想,这一开价也太离谱了,一套房子不少钱吗。

说话间,大家都已经到中河沿来看母亲了,问起了首都BJ,那真是大城市,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央的领导都住在中南海,BJ稍有点动静,全国都会有很大的反映,大家想如果生长在BJ有多好啊,高考的分数线就要比我们浙江低,最好的东西也在BJ。

梅先妈说“不要以为在BJ生活就是中南海的隔壁邻居,从故宫里出来的,就都是贵人,BJ人可多了,BJ城里有名的胡同就是三千六百多条,没名的胡同赛牛毛。虽说西贵东富,却有南贫北贱,高楼大厦下面还有许多破旧的四合院,里面住的就像电影里放的上海的七十二家房客,全家人住的房也就是一个房间这么大。”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