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准备接手案子(1 / 2)

梅先妈继续说自己对姚雪松案子的疑点“我听基溶这么说,也到向阳伯伯门前的木凳上去看过,发现木凳上的锈钉上有姚雪松衬衫上的布丝,锈钉现在还在,布丝已经没有了,只要把那件衬衫拿来对照一下,衬衫上的钉孔与木凳上的锈钉是否一致,就能确定是不是这样的推测,这是其一。”

“再就是书院中学办公室里的订书机上只有姚雪松一个人的指纹,这个订书机是办公室里大家共用的,不可能只有姚雪松一个人的指纹,这极有可能是有人有意这么做的,这是其二。”

“如果说那女教师是姚雪松的相好,那姚雪松为什么要杀她,这杀人的动机又是怎么解释的,假说是一种误杀,但根据公安提供的消息,订书机击那女教师远不止一次,如果失手也只能是一次性的,而且击中的要害不可能因为误杀所至,这是其三。”

“据书院中学隔壁办公室里值班的老师提供的口供有不切实际的地方,那种肉麻的话可能是一种打情骂悄的话,这是其四。”

“那女教师的丈夫有外遇,一直以来夫妻关系很不好,经常殴打女教师,多次提出和她离婚,女教师没有同意,原因是财产分配的问题,这是其五。这五点是我的疑点,然而都被大家忽略了,至于姚雪松自己承认是凶手,那是对女教师的一种痴情和菊妹平时对他蛮骂的一种无耐的反抗。尽供张小杰律师参考。”梅先妈说自己已经知道的五个细节。

张小杰听后说“第一点很容易证实,第二点要到学校里作调查才能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推论,如果姚雪松根本就没有杀人的动机,这案子不能作最后的审判,是不是误杀,到公安部门取证就能知道,第四点如果仅仅是其他教师的口述,也不能成为作案的依据,第五点要作一番调查,女教师丈夫是不是原告?从事什么职业?”

黄瑞补充“女教师的丈夫就是原告,长期在外做生意,事发的当天早上离开衢州到玉山去办事,这已经有人可以证明他是在外地,学校里报案后回来的,第三天就把姚雪松告了。”黄瑞是从律师那里知道的,开庭之前律师到黄瑞家里调查时告诉他姚雪松的情况。

黄瑞对梅先妈说“梅先妈,菊妹已经请了律师,你意思是想另请一个,把原来的律师换掉。”

“我并没有想请张小杰做姚雪松案子的意思,就是把这个案子的疑点说给张小杰听听。听菊妹说,姚雪松案子的律师是法院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请的律师,如果张小杰觉得有兴趣也可以接案。”梅先妈也就是随意地聊着,对张小杰初次认识,不是很了解。

张小杰说“这个案子原则上我接了,但要在许可范围里接触一下才能确定,挑战也是我的爱好,遇到什么问题我再来找大妈。”

黄小娟对梅先妈说“梅先妈,看来我对你要改称了,叫梅先妈不太妥当,但以后叫你什么好呢,让我再想想,下一次见你时再叫。”

张小杰说“等我决定要接这个案子,由我来决定梅先妈应怎么称呼,不过梅先妈的称呼也很好,亲切,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

徐老师问“梅先妈,你们吴家祖上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说的是善的爷爷这一辈,解放以后的情况,黄瑞先生都已经跟我说了。”

梅先妈说“善的爷爷在衢州城里做过民间律师,那时候衢县这个小地方没有律师事务所,城里的老百姓要打官司都来找我的公公的,现在家里还留着他以前做过事情的记载,厚厚的五大叠。”

黄瑞说“我以前听吾鲁鲁说过,他的外公在解放以前专门为城里的老百姓写状纸,在衢县这个小地方,还有一点名气,现在衢州一些遗老基本上都不在了,以前的事情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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