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婆惜该不该死》(1 / 1)

作者:东世一

2021年7月5日(辛丑年五月廿四)

《水浒传》中的阎婆惜该不该死?

如果按照现代的观念,即以接受、赞同自由恋爱及自愿婚姻为前提的观念、文化,阎婆惜当然不该死……然而,在《水浒传》的历史背景中,即宋朝时期,阎婆惜不但该死,而且当凌迟处死。

宋朝刑律规定:男子偷奸,至多流放;女子失节,罪及凌迟。此律所指失节,包括被动失节……也就是说,宋朝时期的女性,即使是被动失节,亦要被处以凌迟极刑,那么主动与人通奸,被千刀万剐一点也不为过,而且将被当时的大多数人鄙视、厌弃、唾骂,最多不过能得到少数人的一丝同情而已……因此,《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潘巧云等红杏出墙者之下场在当时看来已经不算太差了……《射雕英雄传》中,包惜弱对完颜洪烈说的那句话:“……我们宋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绝非危言耸听。

虽然这种规定是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典型的具体体现之一,但在当时却是血淋淋的现实。当然,具体事情往往又会具体而论,多有变数……很多时候是不告不管,像《水浒传》中潘巧云与裴如海的通奸就是这样,其实阎婆惜与张文远的通奸也是不告不管——读过《水浒传》的人士都知道,宋江可以说是在酒后情急之下,“不得已”杀死他这位外宅(非婚同居,地位不如小妾,与现代社会的情妇差不多)的……另外,“**”或“奸夫”有后台又大不一样了,例如,由于阳谷知县是西门庆的后台,武松也告不倒潘金莲……只不过是潘金莲的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可以凭自己的本事为兄报仇的好汉小叔子,因此依然是死路一条……

从宋朝刑律(法)的角度来看,阎婆惜是死有余辜……接下来我们再从理和情来探讨一下……首先,论理,虽然外宅并非明媒正娶,地位甚至连小妾都不如,但封建社会观念认为,其依然不应背叛她的男人……如果与奸夫留下孽种,则更乱了伦理……其次,论情,宋江对阎婆惜不薄,甚至有再造之恩,阎婆惜做不到知恩图报,至少也该有点起码的良心吧……如果说婆惜不甘被宋江冷落,那解决的办法很多嘛,毕竟她与宋江还是有些正当关系的——外宅关系似乎可以被视为古代的自由恋爱,他们的关系与潘金莲和武松的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以婆惜的貌美如花、风姿妖娆,她还不至于没有一丝征服宋江的把握吧……如果她有潘金莲那样的“胆量”,也许和宋江的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然而,她与潘金莲类似的报复心态以及错误的行为,则导致了与潘金莲类似的结局——命丧于自己曾经对之动心的男人之手……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再者,阎婆惜企图以一封梁山的书信要挟宋江,而且贪得无厌、忘恩负义,也是她自不量力、报应不爽。

最后,我再解释一下为什么宋江杀了自己的女人还要吃官司……前面,我提过,外宅关系似乎可以被视为古代的自由恋爱,这并非玩笑话,而且正是答案——外宅不是妻,也不是妾,甚至连丫环、婢女、使女等都不是,也就是说古代的外宅并非男人的私有财产,男人包养外宅,外宅乐意被其包养,那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因此,即使上那个时代,男人杀了外宅,依照法律,官方是必须拿他问罪的,只不过宋江在当地官府做事,又和上上下下都处好了关系,因此他的同事们有心放他一马,他才暂时逃走了……但是,当地官府并不敢明目张胆的袒护宋江,加上张文远和阎婆惜的母亲(或为养母)阎婆死缠烂打,知县也得做做样子……“女子失节,罪及凌迟”的律条与宋江能免罪没有什么关系……

至于张文远,也是仗着阎婆惜已死,无人能证实他们通奸,他与官府也有些交情,因此他也就不怕因与阎婆惜通奸被定什么罪甚至流放了……而且,能让宋江获罪,还对张文远自己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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