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收服 祸水东引 背锅侠(1 / 2)

两天后,意大利的军备采购竞标会圆满完成。

原本投标的三家公司。

斯塔克工业早早出局,仅仅派了一个中层经理象征性的参加了一下竞标。

而另一家有意的军火公司更是奇葩,他们公司来参加竞标的几个人竟然在距离竞标现场两公里的地方迷路了。

要知道他们大部分可都是土生土长的罗马人。

等到他们赶到竞标会现场,竞标会已经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落幕了。

竞标会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唐老板名下的军火公司成了这次意大利军方换装的武器供应商。

就在拍卖会结束的当天,唐宋就收到了几十份的私人邀约宴请。

不过唐宋在签约结束之后,直接坐上了返回纽约的飞机。

罗马飞纽约的空客飞机上,唐宋正在拿着一张报纸看的津津有味。

极点奖的颁奖典礼将在七天后的拉斯维加斯举办。

这个奖项每四年举办一次,是专门针对联邦有突出贡献的人士设立。

报纸上评点出了几个热门人选,其中备受关注的一个热门候选人几乎占据了报纸的大半面幅。

托尼·斯塔克!

四岁时便能自己独立设计电路板的少年天才。

十几岁时独立制造出了一台V8发动机。

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的学霸,21岁执掌奥斯本工业,并将奥斯本工业发展成全联邦第一工业巨头。

一个联邦传奇人物,同样也是联邦最出名的花花公子。

很显然,对于媒体来说,有热度才有流量。

其他几个极点奖的候选人占据的篇幅加起来还不及托尼·斯塔克的三分之一。

极点奖,还剩七天吗?

唐宋看着占据报纸上头版头条的托尼斯塔克的半身照,若有所思。

漫威世界里,钢铁侠的诞生算是一个转折点,自从他高调出场之后,原本隐没在普通人超能力者就像潮水一样层出不穷的涌现出来。

唐宋从报纸上托尼·斯塔克的陪同名单上看到了奥巴代亚的名字。

看样子,他的一记背刺并没有对奥巴代亚造成什么影响。

“您好,您需要用餐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唐宋的思绪,他放下报纸,抬起头看着推着餐车的空姐。

“一份巨无霸牛肉堡,一份大杯可乐,加冰!”

金发碧眼的空姐在取完餐后,半蹲下身,将餐送到了唐宋面前。

不得不说,头等舱的服务确实周到,唐宋微微低头,就能看到************&**。

………………

送完餐,金发碧眼的空姐一脸失望的回到了飞机的服务间,几个空姐凑上前来,几个人围在一起窃窃私语。

她们讨论的目标正是坐在头等舱的唐宋。

审美不分国度,人种,唐宋的俊美确实吸引她们的目光,不过更让她们发*的是,这一整架飞机上,除了唐宋,剩下的都是他的保镖。

包机出行,随身带着这么多精锐保镖的人。

看着一个个平均身高足有两米的魁梧大汉围坐在唐宋身侧,这群见多识广的空姐估计,这个亚裔至少也是亿万富翁。

不过看起来很可惜,唐宋对她们显然并不感兴趣。

4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纽约机场。

“老板!”

熟悉的加长版黑色劳斯来斯,弗兰克穿着他那身熟悉的黑色骷髅衫,带着几个保镖将车队开进了机场内。

“唐先生!”

唐宋走下飞机,看到站在弗兰克身边的黑人老者,有些诧异的看了眼一旁的弗兰克。

“斯隆长老!”拉着一个红色行李箱,跟在斯凯身后的火狐福克斯有些诧异的看着黑人老者。

斯隆看了福克斯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异色,有些谄媚的走到唐宋身边,向他微微行礼道。

“怎么回事?”

唐宋目光扫过斯隆,落在了弗兰克身上。

“老板,这群刺客对金并进行了多次暗杀,不过都失败了,他说按照约定,刺客兄弟会加入我们!”

弗兰克抱着胳膊懒洋洋的说道:“他不知道从哪打听到你要回来,死活要来见你!”

“唐先生,我……”斯隆刚想说话。

“十字架找上你们了!”唐宋目光审视着斯隆!

斯隆嘴张了张,下意识看向了斯凯身后的福克斯。

福克斯倒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毫不掩饰的和斯隆对视。

没错,刺客兄弟会的情报就是她告诉唐宋的。

都说进入一个女人心灵深处最近的通道是**,唐宋*大*好,加上一些合欢宗,姹女门的秘书,别说一个西方蛮夷女,就是石女来了被他摆弄几天,也得开花。

斯隆心里一堵,心里有种肉包子打狗的感觉。

唐宋猜的没错,十字架确实找上了门,作为刺客兄弟会曾经最顶级的刺客,十字架的实力冠绝整个兄弟会。

打又打不过,

斯隆没办法,想到了一个损招,他找到了十字架的儿子,把他骗到了兄弟会。

来了一招指鹿为马,将一个被十字架杀死的杀手说出了这倒霉孩子的亲爹。

结果这倒霉孩子发奋图强,誓要为父报仇。

本来如果按照斯隆的计划,一切都挺顺利,只是中间出了点偏差。

本来这个计划的执行人是火狐,但是事情进行到一半,唐老板找上了门。

当唐宋当着他的面,展示出能轻易覆没整个兄弟会的力量时,斯隆怂了。

他选择将福克斯送去当了人质,自己带着人暗杀金并以表诚意。

只是没想到,十字架的那个倒霉儿子,荷尔蒙爆表,偷偷跑出去找福克斯,结果被十字架给逮了正着。

这下好了,父子联手,两个顶级刺客,还都是斯隆亲手训练出来的,将他和整个刺客兄弟会杀得溃不成军。

斯隆没办法,这才找到唐宋这里。

劳斯来斯后座,唐宋盘着手腕处的骨珠,听完了斯隆讲述的事情原委。

“刺客兄弟会还有多少人?能用的人有多少,我是指枪法还可以,能像福克斯一样做到弧线射击的枪手!”

听到唐宋的话,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斯隆连忙转过身。

“目前兄弟会还有一百六十七人!不过”

斯隆停顿片刻:“弧线射击即便是在刺客兄弟会,也只有我们少数几个人掌握!”

卡卡卡卡,骨珠摩擦的声音在斯隆耳边响起,看着沉默不语的唐宋,斯隆的心不停的往下沉。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如果有的选,斯隆才不会寄人篱下,但是没办法,十字架就是个疯子,他宁愿相信那架织布机的,也不相信他这个导师。

还有那架该死的织布机,他辛辛苦苦的为它卖命了一辈子,结果他自己反倒是上了织布机的名单。

斯隆不想死,他也不是狂信徒,或者说,在他自己上了织布机名单之后,他就放弃了对命运织布机的信仰。

命运,法克尤!

斯隆想对命运织布机竖起中指,不过他知道十字架那个狂信徒是不会放过他。

唐宋是他唯一的选择。

“第一,我要刺客兄弟会的所有人手!”唐宋竖起食指,接着是中指:

“第二,我要刺客兄弟会关于刺客枪手的系统训练方法。”

“第三,那台织布机,我要了!”

唐宋的话让斯隆感觉心都在滴血,尤其是唐宋提到那台织布机时。

要知道即便是斯隆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织布机上,他都没有去破坏那台承载了他几十年信仰的织布机。

“好,我答应您!”斯隆点了点头!

“等等!”唐宋抬了抬手,“先不要急着答应,想加入我们,还需要一件事!”

在斯隆不解的目光里,唐宋从五阴袋里掏出了一卷尺许长的蛇皮。

唐宋将蛇皮朝斯隆摊开,伸手递给他一支玉杆符笔。

“这是一份契约,把你的名字签在上面,十字架的麻烦,我帮你解决!”

看着上面完全不认识的方正文字,斯隆拿着玉杆符笔的手仿佛托着千钧重担。

他咽了口吐沫,看着蛇皮上的诡异花纹,冷汗不停从他头顶渗出。

刺客兄弟会的历史悠久,斯隆自然知道一些真正的黑暗力量,就像恶魔的羊皮卷。

据说签了契约的人,死后灵魂就会被恶魔取走。

签还是不签!

斯隆抬起头,看了眼唐宋。

此时唐宋一点也不关心斯隆的选择,自顾自的从车载冰箱里取出了一瓶香槟,四个杯子。

福克斯从唐宋手里接过香槟,开启了酒封,替唐宋斟满,然后又给斯凯和自己倒了一杯。

最终,斯隆咬了咬牙,用颤抖的手,在这张诡异的蛇皮卷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玉杆符笔在斯隆胆战心惊的目光中,在蛇皮卷上留下了一个泛着毫光的签名。

还没等斯隆看清楚,唐宋却是已经把蛇皮卷收了起来。

看到心魔大咒隽文上留下的斯隆的签名,唐宋满意的点点头,再看向斯隆的目光不由多了几分亲切。

心魔大咒,据说是魔王波旬所传,也有人说是佛门神通,不过这咒术却是诡异。

斯隆将名字写在印有心魔大咒的蛇皮卷上,他的精神意识会不由自主慢慢转变,逐渐成为唐宋的信徒,用精神力供奉唐宋,提高心魔大咒的威力。

这还是唐宋从教廷的圣力得到的启发。

斯隆信奉唐宋的同时,也会得到心魔大咒的反哺。

就像教廷里神父从“上帝”那里得到赐福一样。

…………

纽约郊外的一处农场。

地方不小,至少能有上千英亩,中间谷底,两侧是矮山,西北边的山还连着一个小国家公园。

唐宋一身猎装,骑着一匹白马,手里拎着一杆温彻斯特纪念版霰弹枪正在狩猎野猪。

随着凯恩和弗兰克两人骑马鸣枪冲入丛林。,成群结队的野猪从草木丛里钻出来。

唐宋双脚一蹬,白马一声嘶鸣,四蹄一跃,开始载着唐宋这位新出炉的牧场主追逐猪群。

在其他地方狩猎野猪是个辛苦活,得满山钻,最好还带着猎狗撵,就为了挣个辛苦的25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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