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映前造势(1 / 2)

(多谢书友“啊咿呀嘿呐”打赏)

让一群大公司默契的封杀一个刺头,容易。

但把一个赚大钱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还想让他们默契的共进退?

哈!

那就像在一群馋猫面前放一条鲜美的鱼儿,还想让它们都不争不抢……根本就是做梦!

最终。

在十几个高管互相抬价、激烈争抢了近半个小时后,杨逸选定了“格莱梅西电影公司”。

光听名字,这似乎是个不知名的小公司。

但其实“格莱梅西”来头很大!

这是好莱坞八巨头中历史最悠久的环球影业、与全球最大唱片公司宝丽金的合资公司!

西德尼本想由环球单独跟杨逸合作,奈何竞争不过别人。

最后他只好把“好基友”宝丽金拉进来,才终于用一个新条件说服了杨逸——由宝丽金为【活埋】发行原声专辑!

杨逸压根就没想过能从电影音乐上赚钱。

若非电影没音乐太单调,他甚至连配乐都不想搞呢……

但西德尼提出的这个条件,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意外惊喜!

就凭宝丽金强大的全球发行能力,想来光是专辑销售方面,至少都能给他带来至少两三百万收入!

——一点都不夸张。

甚至可以说只要宝丽金想力推,哪怕是空白碟片也能卖个几十万张!就像点娘只要愿意,随便把哪本书挂在首页大封推上,都能一天涨个几千收藏……

何况活埋的原声音乐也不差,又有当前事件的热度加持,真是想不赚都难。

华纳跟哥伦比亚见状,也立刻提出类似的条件来——华纳旗下的华纳唱片实力仅次于宝丽金,而哥伦比亚背后的索尼唱片也不弱多少!

但最终杨逸还是没选他们。

先是琼斯急了眼当众揭发华纳老底,声称那些冒充杨逸影迷、害杨逸被炒掉的罪魁祸首,就是华纳在背后搞的鬼!——看来派拉蒙终于回过神,查清楚原委了。

杨逸恍然之余,自然对华纳没了好感。

况且华纳的唱片实力终究比环球还差一些……

之所以又拒绝哥伦比亚,倒不是杨逸还记恨刚才古贝尔对他的嘲讽。

或者说,不光是这个原因。

而是杨逸压根就不喜欢这鸟人!

毕竟古贝尔的贪婪和无耻,在后世可是被写入世界商业史的——几年前索尼花费36亿美元外加承担14亿债务,收购了哥伦比亚。

因担心派驻日裔高管会引起米国爸爸的反感,索尼煞费苦心的将古贝尔和另一个叫彼得斯的家伙,从华纳挖到哥伦比亚来当联席总裁。

当时给两人的待遇可谓业界最高:两百多万年薪,外加股权分红,还有一切经营业务全部由两人拍板,索尼从不插手……诚意可谓十足!

但两人怎么回报索尼的?

把哥伦比亚的优质资产低价变卖给关系户、高价收购赔钱业务赚回扣……总之两人为了捞钱,简直是把索尼往死里坑!

然后他们还洋洋得意的炫耀,说本子敢收购爸爸国的企业是不知天高地厚,而他们是在帮全体米国人教训本子~

几年下来,两人就让索尼又惨赔了几十亿美元!

直到95年索尼董事长出井伸之忍无可忍,把两人请走,索尼才终于扭亏为盈。而在后世,这事几乎成为所有想跨国收购的企业都要警惕参考的商业案例……

杨逸倒是也乐见本子被坑。

但跟古贝尔这种无下限的鸟人,他还真不敢合作。毕竟连索尼这样的巨无霸都差点被对方玩残,杨逸这细胳膊细腿的可不想找死!

……

最终杨逸跟格莱梅西达成的条件是:票房分成28%;录像带分成16%;北美至少两千八百家院线上映;数字版权永远归属杨逸;外加一份原声碟发行合约。

可以说,这绝对是有史以来,好莱坞巨头对一个演员开除的最大方合约!

即便换做别的任何超一线巨星、甚至是卡梅隆和斯皮尔伯格这种超级大导演,他们都不会答应这种条件。

但没办法,谁让现在杨逸正在风口上呢?

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活埋】必定大赚,还不用合作方出宣发费用~这实在是太诱人了!而杨逸又太擅长谈判,让他们根本没得选……

总之。

这就是一次极为特殊的、在电影史上都很难再重现的合作。即便是杨逸,以后也几乎不可能再拿到这种合约!

送走不甘的其他高管之后,陈铭博就开始跟格莱梅西方面拟定合同。

这东西杨逸不熟,坐一边看热闹就好。

忽然,陈铭博指着合同上一处,坚决要求对方律师改正!杨逸好奇的看了下,发现是对方律师把“票房分成”写成了“净利润分成”。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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