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不欢而散(1 / 2)

和港星这边的何天成的谈判,可谓是不欢而散!

何天成的胃口太大,看似礼贤下士,但是实际上,还真的应了那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李易可不是当初的刚扑街过一部电影的李易。

现在的李易,不说是香饽饽,但是绝对也是今非昔比了。

离开酒店。

路上,李振业看着李易有些担忧,又有些欣慰。

良久,他才开口道:“真的不打算和港星合作了?”

“何天成的胃口太大了,再说,港星或许在港岛实力很强,但是在内地市场,未必真的就能做好电影的发行,他们本身没有发行牌照,交给他们发行,他们也肯定是找合作方,资源方面反而未必能给多少。”李易摇了摇头道。

如果以何天成的条件,李易干嘛不直接找内地的影视公司合作?

说白了,做发行,港星,就已经是让利了,因为百分三十的份额能有多少钱?

而且,还有一点,电影这都还没有立项,对方就找上门来,本身也可以证明,李易的新电影,不再像是此前的《七号房的礼物》那般无人问津。

反而已然是一块肥肉。

所以,他真的不急。

之所以愿意让渡投资份额,主要还是希望,能够利益捆绑,否则的话,接手发行的公司,能愿意给予多少的资源,却是不好说了。

事实上,盯上李易的新电影的公司,可不止港星一家。

不过,最急切的,莫过于沐楠星。

可以说,做电影的,特别还是要做电影发行这一块的,名气其实很重要的。

这里的名气不是说明星的那种名气,而是圈内的名气。

首先你有实力,有成功的案例,发行过大卖的电影,这些都有了,才会有人主动送上门,寻求发行。

这里说的,也是那种比较靠谱的项目。

而不是那些走投无路,根本无法上映的歪瓜裂枣。

而泛海影视目前虽然说发行了《七号房的礼物》算是有了一点名气,成绩也有一些。

但是显然还不够。

李易这样的导演,太难寻了。

可以说,《七号房的礼物》和泛海影视的合作,本就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一边,李易早前的臭名声,导致电影拍好了,可是没有人愿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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