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5章 七宗罪之七宗最(1 / 2)

第1375章七宗罪之七宗最

《七宗罪》这样的电影,肯定是不可能在国内的院线上映的。

毕竟,不管是米尔斯也好,沙摩塞也罢,都是代表着执法人员,而《七宗罪》里面,结局可并不那么的“正义”,或者“正能量”!

再加上各种各样的更加阴暗的,比如沙摩塞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等等解读,也会让这部电影变得更加灰暗。

不过,虽然因为这样的原因,这部电影无法在内地上映,可是《七宗罪》的这些特点,却反而成为了这部电影在北美市场的票房助推器。

随着电影的上映,更多的讨论,争议,解读开始跃然网上,《七宗罪》的票房自然也是节节高升。

首周末三天在北美市场就拿下了近七千万美刀的票房。

关键是,这部电影虽然有争议,但是却也称得上好评如潮,更是让无数的悬疑推理迷们奉为经典。

更有专业影评人为《七宗罪》总结出七宗最:

《七宗罪》之第一“最”:气氛。

对于一部悬疑惊悚电影来说,营造让人毛骨悚然的气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电影《七宗罪》中,导演对于电影气氛的把握堪称完美。首先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天气。

在电影《七宗罪》中,大部分时间内纽约这所城市都被雨水笼罩,布拉德皮特和摩根弗里曼扮演的警察一直都是在雨中办案,让人印象最深的镜头就是警探米尔斯拿着两杯咖啡站在雨中的镜头,看着米尔斯略带无奈的表情可以看出人物内心对于这种天气的无助。

而这样的处理不仅可以让观众察觉到了电影中扑面而来的阴冷和潮湿,同时也隐喻了主角团们因为棘手的案件而日渐阴霾的心情。天气是电影《七宗罪》在营造气氛方面做好的第一个点。

而除了天气之外,电影《七宗罪》在对凶杀案场景和尸体的还原上也是令人惊叹。因为《七宗罪》的剧本是一个人借助天主教义中的“七宗罪“而实施的犯罪,所以这些罪犯死亡的方式与场景都十分具有仪式性和形式感,这就为人物死亡的场景和方式在电影中的呈现提高了要求,不是说人物随随便便的一死就行了,他们需要通过镜头语言将这种死亡通过一种非常艺术的方式展现出来。为此,来自华国的导演李,他并非天主教教徒,但是做的非常惊艳,不仅在化妆和场景上追求完美,就连一些小的细节都不放过,这才有了那些让人看完毛骨悚然同时又有些害怕的尸体死亡镜头。

《七宗罪》之第二“最”:人物

在电影《七宗罪》中,一共塑造了三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分别是老警探沙摩塞,年轻警探米尔斯和凯文史派西饰演的杀人狂魔约翰·杜。

先来说说老警探沙摩塞,在电影《七宗罪》中他是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导演用了很多细节来塑造他,例如他打领带的姿势,包括放在床上的衣服以及屋子收拾的程度都体现了老警探沙摩塞是一个十分理性且做事认真有素养的警探。但在他的眼睛中你能看出他的疲惫,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老警探形象。故事的开始正是他准备退休的时候,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太多的罪恶与黑暗,他,想要退休。

米尔斯则正好与他相反,老警探沙摩塞极其理性有素养,但米尔斯则是极度暴躁又冲动,如果说沙摩塞的眼睛里是一汪死水,那么米尔斯的眼中则是一团火焰,这样有趣的二人应对案情,自然大大增强了影片的可看性。

最后一个不得不说的人物是凶手约翰。虽然他只出现了短短的半个小时,但却同样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约翰可以称得上是影史上最伟大的反派之一。甚至从某些方面来看,他都不算是一个罪犯,起码他自己认为自己不是,他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布道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报复这个冷漠的社会,不,不是报复,是拯救。可以这么说,电影《七宗罪》的精髓有一半都体现在这个反派人物的塑造上。

《七宗罪》之第三“最”:结局

如果要在影史上评选出最精彩结局的十部电影,我认为《七宗罪》绝对会在其中。而《七宗罪》这个电影之所以令人惊艳,相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编剧对于这个电影结局的设计。可以这么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这样的结局作为一部电影的结尾了。因为这样的结局并不商业,相信谁都可以看的出来,这个结局真的太过压抑和绝望,任何投资方都会怕这样的结局会影响票房!

结局真的非常惊艳,哪怕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结局太过压抑,令人绝望!

可是这样的结局,却无疑是电影的点睛之笔,令人回味无穷。

《七宗罪》之第四“最”:案件

为什么要说案件?似乎七宗罪里面的仪式感,在同类影片当中并不是那种最曲折最复杂的,相反,其实还很简单,甚至凶手根本没有要掩饰他是如何杀人的。

但是为什么这些案件会令人惊叹。

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

暴食者死于暴食:第一宗暴食罪案件,死者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

律师割下自己的肉——只是1磅,不多也不少;

毒贩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慢慢的死去;

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

傲慢的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过多而死。

这五个案件,有什么特点?

注意,这五个死者,放在社会上,绝对都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角色。

我们或许会表面上说,我们不歧视胖子,但是扪心自问,你心里真的不歧视胖子吗?特别是像第一个案子里面的那样的胖到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的胖子,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本能的厌恶这样的人。

律师,他为十恶不赦者辩护,因为这可以让他赚取更多的金钱,是,律师的确是法律赋予任何人,包括罪犯都有权利聘请来为自己辩护的职业,他们的确也有为自己的客户保障利益的义务。

但是注意这位律师,他全凭为这些人辩护而成名,所以,他已经做出了选择,并非为了所谓的公义,也不是为了所谓的维护法纪,只是为了金钱!

第三个,毒贩,这个职业的选择,无疑是精心设计的。

懒惰本身并不是罪,或者罪并不重,至少从对社会,对他人的损害程度来看,他甚至从这个世界索取的东西是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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